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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心得体会

劳动法心得体会

时间:2025-05-08 作者:职场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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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可用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这么做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那么好的心得体会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习劳动法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法心得体会 篇1

劳动的光荣劳动就是幸福的开始,就是引领我们生命意义的上升。

把自己春天一样在大地上展放,在暖暖的阳光里与阳光一起明媚、一起灿烂是我们一生的梦想。

劳动,是我们生存和延续之本,劳动是多么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劳动的快乐,如长风在我生长的平原滚过,明快、轻盈又五月,是一场雷鸣后大雨来临,南飞的大雁跋山涉水归家的日子;是杏花开遍山野“她在丛中笑”的烂漫季节;是冬麦扬穗农民挥汗荷锄,辛勤耕耘的好光景。

蛙鸣虫叫,鱼跃雀散,初春的旷野已是喧声鼎沸了。扶摇而上的风筝拥入碧空的怀抱,地上的人们舒展着筋骨攒足了劲。不知不觉中,春天正迈着轻盈的脚步,悄悄的向我们走来——在春意盎然的五月。

五月是孩子们的'天堂,抛掉厚重的棉衣棉帽,跑到田野里尽情的撒欢儿,用柳笛唱一支春天的歌;五月是青年人的日子,春潮涌动的时节,执子之手,与子同行,撷下春天里的玫瑰点缀爱的天空;五月是老年人的节日,踏着一路路春光,和着一串串鸟鸣,到刚刚解冻的湖面垂钓人生……五月,全体人民的日子——全世界劳动人民的节日

劳动法心得体会 篇2

在美丽如花的浦月,劳动节又来了。但是,在我吃苦的业余时间,我在想我给劳动节加了多少分。

我们曾经唱过“最光荣的工作”的口号,我们曾经对工农表示过最崇高的敬意,我们曾经跟着上山下乡的高潮一起耕耘。当然,我们不能像以前那样追随工农的脚步,但至少,我们应该给予他们哪怕是最基本的尊重。

五一节,我们一家人走在繁华的南京路上。假期前后三天,原本的霓虹灯像阳光一样闪烁不定,南京路又增添了一波如洪水般流淌的人流,更显温馨喧嚣。

玩得很开心,突然想上厕所,就穿过铺着精致地砖的马路,绕过穿着鲜艳颜色的人,来到路边的一条小巷。这里,五颜六色的灯光在转瞬间,只有这个公厕发出的惨淡白光照亮了一小块区域。与这条冷巷相比,就在眼前的南京路,仿佛是另一个世界。

厕所旁边的`长椅上,住着几个农民。透过白光,我依稀可以看到他们身上还沾满了泥巴,衣服湿漉漉的,显然是刚完工就在这里休息。他们的脸被太阳和风深深地划破了。他们看起来疲惫而无助,看着身边忙碌的世界,他们不知所措。

假如说这只是司空见惯的事情,那么接下来的事件让我有些恼怒。一群群人走过他们,大局部人都能一如平凡,但是仍旧有少数人面露鄙夷的脸色。更有一些人甚至加快了脚步,嘴里嘟嘟哝哝地说着什么,美丽的皮鞋踏着轻快的脚步,绕过了这群在假日依然要辛劳劳动的农夫工。

我有些吃惊,莫非我们就该对农民工这样的立场?或者我们吃的比他们厚味,住的比他们宽阔,穿的比他们恬静。但是我们想想,我们吃的一切,从山珍海味到五谷杂粮;我们住的一切,从高楼大厦到平房公寓;我们穿的所有,从貂皮大衣到汗衫短裤。这一切,又有哪一个不是农民,工人等千千万万劳动者用汗水和劳动制作出来的?又怎么会有舒服的生涯,繁华的城市跟强盛的国度?而我们中的少数人当初却对大名鼎鼎的劳动者们不屑一顾,这岂非是我们设破劳动节的初衷吗?

不错,劳动节是一个舒服的假日,是一段休闲娱乐的好时间。然而我们只有真正开端尊重劳动者,真正敬仰,敬佩甚至敬畏劳动者的结果,劳动节才有它真正的意思。

劳动法心得体会 篇3

最近在媒体上看到越来越多的因新劳动法将要实施而引起的矛盾,可是看多了之后,我却不知道,在这场矛盾中,谁才是胜利者。

以前一直都很同情出来打工的劳动者,总认为那些老板不给工人买社保是不对的,不应该随便炒人,可是这次新的劳动法一出来,我却有点同情老板了:我接触过的有些人在一个地方做久了,确实有点依老卖老了,你想如果十年就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那些人还不骑到老板头上去了反正你不能炒我了。我单位就有这样一位仁兄,在我们单位干了十几年,一临时工月薪1800元,单位买齐所有的社保,还免费提供住房,可是现在单位改制了,不允许请临时工了,他不干了,说什么要去告我们单位。而且现在才知道该仁兄早就在合同上做了手脚(因为他在我们单位时间长,领导都说他很老实,连合同都让他本身填写,结果老兄在上面写了一句话,骗过了领导,经咨询才知道那句话的意思是没经双方同意告别是他的.同意,单位不得终止合同)。

当然我在这里说的只是个别,大多数劳动者们都是凭本身的双手创造财富的,我也要向他们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劳动法心得体会 篇4

新时代如何充分发挥劳模的示范、引领、创新、品牌作用,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笔者谈几点看法。

充分发挥劳模示范作用。“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是广大劳动群众在从事社会生产的劳动实践中锤炼形成的,是工人阶级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我们要深刻领悟劳动的丰富内涵,把它与新时代的“奋斗幸福观”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充分发挥劳模的作用,让劳模从基层来再到基层中去创造更大价值,用劳模精神凝聚力量、鼓舞士气、激发干劲,奋力书写出不负时代、不负使命的崭新答卷。要树立示范标杆,以点带面,全面辐射,发挥劳模在工作岗位上的示范作用;强化劳模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发挥劳模的榜样魅力,带动其他员工立足岗位,扎实工作;把有潜质、肯上进的青年员工送到劳模身边培训,学习他们的精湛技艺和争创一流的劳模精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使劳模的示范作用不只停留在个人,而是以高技能、高水平的团队成为员工们的示范榜样。

充分发挥劳模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好劳模的引领作用,可以发现、发掘出更多立得住、叫得响的先进典型,能够带动更多的劳动者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要以劳模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为引领,激发员工把自己当作单位的主人,把工作当作事业来追求,用心工作、专心做事、尽心履责,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对工作始终保持热情、对事业不断执著追求,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不平凡的业绩。要以劳模卓越的劳动创造为引领,鼓励员工始终保持对新知识、新技术的“饥渴感”,坚持学习,勇于创新,用创造性劳动来实现自我突破、自我提升、自我超越,为社会创造更大价值。要以劳模忘我的奉献精神为引领,教育员工将个人成长与单位、国家发展紧密融合,胸怀全局,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进步中体现人生价值。

劳动法心得体会 篇5

这一曲,时而宛转,时而激昂,声起,声落。薄雾散尽,眼前的一切变得清晰起来,只是多了一份润色,一层层梯田往下蜿蜒,每一层都有着农作物的划分,第一层种韭菜,第二层种番茄等等,丰富多样。梯田的下方是一片池塘,用竹子作栅栏围了起来,池塘旁有一观雨亭,一架子茶叶,一副茶具,两张凳子,简单舒适。剩余的就是一处院子了,院子里有两层小楼,装饰温馨、典雅,一群人在院子中聊天,休息。

天色初暗,到了晚饭时间。众人在院子里,摆菜上桌,入座开饭。这一席饭菜,色香味俱全,让人食欲大振,每一样食材都是他们自己采插而来,众人看着这些成果,满是自豪感和幸福感。吃饱喝足后,众人渐渐安静下来,聆听着大自然中细微的声音,蝉鸣,蛙叫,开始放空自己,放松精神,与月色为伍,与自然为伴。这一份美好谁也不愿去打破,这一份快乐谁也不愿放弃。

雨滴滴答答地下,屋檐上,窗上,铺满了细密的雨珠,在这有着一层薄雾的大自然中,轻弹起一曲。

这片地方是那一群人的家,位于江南地区的'某个小山村,古人常言“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这片宁静而美丽的地方就是属于他们的“野”。雨停后,就是干活的时间了,两个人去厨房准备晚饭,一些人去干农活,一些人留下干家务活,劳动开始了。啪、啪、啪的声音持续响着,在院中一角,一对兄弟在劈柴,哥哥抬斧举至头顶,用腰力快速朝柴劈下,如此持续了一会儿,哥哥的力气猜耗了大部分,走到一

了。”哥哥这时恢复得差不多了,一边帮弟弟揉揉肩,一边说:“一定要坚持下去,别人也同我们一样辛苦,不也坚持下去了?要自给自足的生活,就需要劳动,不劳动什么也得不到。加油!坚持住!”哥哥说完,跑去砍柴了,啪、啪、啪的声音继续响起,一根又一根的柴正在一边慢慢堆积。即使现在天气阴凉,可哥哥已经汗流浃背,弟弟看了一会儿,也走到一边劈柴起来。到最后,他们每砍一根,就用声音发泄出来,缓解痛苦。远处的田野广阔无垠,鸟儿在上空盘旋,唱着婉转的歌。院子里,不但有砍柴声,还伴随着呐喊声,此起彼伏。柴砍完后,两兄弟己经累瘫了。夕阳西照,鸟儿归巢,众人陆续归来,无不疲累。

有苦才能有乐,有乐必然会有苦,苦与乐是黑夜与明月一般的存在,相互依存。愿时光充实,苦乐交织,这是劳动之趣,也是人生之幸。

劳动法心得体会 篇6

近日,我们在太原参加了为期两天的《劳动合同法》重点条款解读与实施前企业人力资源应对策略培训班。我们带着问题去参加培训,感到获益匪浅,现将我的培训心得汇报如下:

《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法的实施将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乃至企业全面经营管理产生深远的影响。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较,区别在于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属于劳动法的特别法,而劳动法是劳动法的基本法规,定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系、劳动时间,劳动合同签订等一系列关于劳动着保护的基本问题。可以这样理解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法中关于劳动合同部分的细化和补充。

《劳动合同法》和现行法律法规相比较,内容区别在于:

(一)、法律的适用范围的变化。《劳动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医院等组织。未毕业的学生不是劳动者,应签订实习协议。返聘人员不用签劳动合同,不用交社保,也不构成工伤事故,但得交意外伤害保险。

(二)、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变化在于劳动合同法提高了工会在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地位,放在了和企业平等地位。

(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及约定条款。

《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四)、试用期的变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五)、违约金的规定的变化。《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中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劳动合同法》违约金只有第二十二条培训费用和第二十三条违反竞业限制条款支付违约金。

(六)、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的变化。现行法律规定: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新法规定用人单位与新员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一个月内的,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按照集体合同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满一年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学习了《劳动合同法》后,我个人认为公司应做以下工作: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尽快建立职工花名册。完善公司用人体制。建立《顺延劳动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中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续延劳动合同通知书》、《保守商业秘密协议》、《培训合同》等。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严禁各单位今后未经公司同意私自招用员工,防止出现劳动纠纷。

(三)、在录用人员时,让其提供《就业状态证明》,证明其处在待业状态。防止其原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让公司负70%的连带责任。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不予录用。

(四)、根据《劳动合同法》,修改公司劳动合同条款,避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出现劳动纠纷。

我在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人员招聘和合同管理等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尽量避免出现劳动纠纷,为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做出自己的贡献。

劳动法心得体会 篇7

这次的公益劳动让我从中学到很多,也得到了许多深刻的为人处世的道理。社区服务启发了我在公益劳动中寻找能使我受到教育,有所感悟的亮点,引导我去了解社会、感受社会。在敬老院中,我体会到了老一辈的孤独、我们的幸福和自私。为老人服务,令我的心里充满了一股自豪感。而这种自豪感不是平常能够体会得到的。公益劳动是不记报酬、不谋私利、不斤斤计较的;公益劳动是忘我的劳动,也是培养我们关心公共事业热情的。参加公益劳动的光荣感,塑造自己美好的心灵。

这次的公益劳动,使我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光荣感。公益劳动也同样加强了我的劳动观念,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避免了我形成好逸恶劳的坏习惯。 公益劳动不仅能造福社会,而且能陶冶情操,美化心灵。作为高中生的我们,应该为了公共利益而自觉自愿地参加劳动。而我们讲的公益劳动,就是以不记报酬为前提的。积极参加公益劳动是为社会尽力,是热爱劳动的表现。 社区服务活动提高了我们的社会实践能力。引导了我们接触、了解社会,增强我们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在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对于我们这些出生牛犊的中学生们,独立的培养和社会的洗礼是多么的重要。在这个更新速度超快的今天,如何适应社会也是我们即将面临的困难。对于现在的我们,越早接触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就意味着我们越能适应它。

劳动法心得体会 篇8

2007年6月颁布,2008年1月1日即将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国劳动合同制度已纳入依法规范、依法调整的法制轨道。2007年9月份,省局组织全省各市级局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了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举办的《劳动合同法》理解与运用培训班,此次系统的学习使我对该法有了全新的认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更加具体、完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是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确定出台的,完全符合中国现状,有利于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保持社会劳动关系的稳定、发展,最终推动构建和谐社会。现结合《劳动合同法》的学习收获具体谈谈我的理解和体会:

一、企业需要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企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其要求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遵守的规则,也是其为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制定的系统管理规则。规章制度也是国家法律法规的延伸和补充,也是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具体规定。劳动规章制度包括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和生产、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又包括:职工录用、调动、培训、考核、离职规定,职工工资支付、保险福利待遇规定,奖惩规定,还有劳动合同和纠纷处理规定等。科学、合法、合理和可操作性的劳动规章制度能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劳动力的提高和维护用人单位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的保证。《劳动合同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当前,大部分企业都有一系列的劳动规章制度,可是在制定和执行上普遍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一是相关规章制度不完善不健全或者已经不适用;二是劳动规章制度内容不明确,缺少量化指标以及可操作性;三是制定的规定没有让职工普遍学习;四是只注重企业的自身利益和自身现状,单方面强制职工遵守执行规章制度,不能很好的保障劳动法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因此,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使之科学、合法、合理、可操作,以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劳动力的提高和维护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

二、企业制定规章制度须履行民主程序并向劳动者公示现代企业以民主管理为基础,强调全员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经营决策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劳动规章制度只有得到员工的参与和认同才能很好地制定和实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可见,企业制订规章制度履行民主程序首先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同时要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这就要求企业一要设立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二要建立规范民主程序的规章制度;三是注意工作中保留履行民主程序的证据。

三、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法定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这些原则相应地转化为权利义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同时,《劳动合同法》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特殊要求,要求“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且规定了企业不签订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可见,《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企业的社会责任的要求更高,需要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自觉执行,才能避免法律和经济上的风险。

劳动法心得体会 篇9

这学期在《合同法理论与实务》这门选修课上通过对合同法的一些学习,让我对合同法的理论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一些合同签订后产生的纠纷有了形象的认识。

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学习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他们之间的协议。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如果某一方是因为被强迫或者在其它不志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则该合同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

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围之中。合同法就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旦纳入法的范围,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仔细考虑这个合同到底该不该签,该怎么签,因为当合同生效之后,如果自己不小心有违约的行为,可能就会使自己负上法律的责任。特别是自己作为第三方进行担保时,要清楚自己作为担保人所要承担的风险。否则,当法院发给你一堆债务单的时候,自己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有了合同的签订,就有合同的履行。所谓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以实现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只有通过合同的履行,这种目的才能达到。因此,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当事人权利的重要途径。合同的履行以有效合同为前提,无效合同谈不上履行的问题。合同的履行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来进行,并遵守适当履行、协作履行、经济合理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适当履行又叫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问义务。协作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义务,并适当履行自己的义务。经济合理履行则要求当事人讲求经济效益,以较小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一般来说,合同生效以后,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受合同权利。但实际的复杂性,会使合同履行出现一定的困难,从而导致合同的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暂时不能履行这些情况除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方可以免责外,应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合同法从现实的客观情况出发,对双方合同的履行规定了三个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它要求当事人互负债务、且该债务没有规定改履行先后顺序,有给付的可能,并已届清偿期。该权利的行使以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为前提。先履行抗辩权则是强调互负有债务的当事人,后履行债务一方在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对方要求自己履行债务的请求。不安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确有对方当事人下履行或可能不履行其债务的证据时,可暂时中止自己的债务履行,并通过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或履行债务以后,应履行自己的债务。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上述三个抗辩权行使不当,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作为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合同解除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这是由于合同成立后,因某些宏观情况的变化,导致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如一味地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则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害。因此,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可使当事人避免更大的损失,但值得注意的是。合同一旦解除,当事人最初订立合问的目的显然不可能实现。同时,不适当的解除合同,或许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损害。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这对我们来说不无裨益,一毕业我们就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就业合同就是大学生要签订的最典型的合同。最近看到一些报道关于毕业大学生的在签订就业合同后,在就业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合同问题。一些用人单位在和毕业生签订合同的时候,用一些口头合同,含糊合同,单方合同,生死同等不平等合同剥夺了求职大学生应有的权利。所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知道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作为一种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当事人是需要承担这种民事责任的,这对我们这些大学生在毕业以后的求职道路上,在碰到一些有关自己的合同的签订和纠纷时,有很大的帮助。我们大学生应该学会用法律这把强有力的武器来维护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

劳动法心得体会 篇10

本学期,我学习了《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xx年x月x日实施,通过本学期的学习,我对劳动法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在学习之前,我对劳动法完全不了解,学习之后,觉得对我以后的工作与学习有非常大的帮助。《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体现了新时期新阶段的鲜明特点。

首先,《劳动合同法》更加重视对劳动者个人权利的维护。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逐步提高。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这显示出了劳动法的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态度。人人是平等的,劳动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法为我们指明了争取自己正当权益的方式,争取正当权益的地点,另外它也规定了我们劳动者应当去做的,劳动者并不仅仅是只享受我们应得的权力,同样拥有我们所应承担的义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取得双方的收益。

其次,在用人单位方面,作为社会的一员,用人单位不能一味追求盈利。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有了保障的工作才能更加激发劳动者工作的热情,工作的积极性。当劳动者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后,才能更好的为单位工作,创造绩效。从劳动法的制定也可以看出国家的政策方针均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的。

劳动法的颁布,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利,提高经营者素质和管理水平,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坚持劳动合作制度,扩大就业,缩小差距,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建设和谐社会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出了巨大贡献!最后,我感觉到,我国的劳动合同更加的具体、规范化。这充分的保障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利益。学习了这么多知识,对以后我走向社会进行工作有深刻的影响。并且,我也会好好的运用我所学会的知识,在以后的岗位上努力奋斗!

劳动法心得体会 篇11

我是一名普通的工人,在我心里任何一份工作都来之不易。珍惜岗位,做好工作,让自己成为一个对家庭、对社会有用的人,做一个自食其力、自强自立的人,是我踏上工作岗位最初的价值观。

说心里话,环卫工作很辛苦,苦脏累不谈,社会地位也不高,以马路为家、以扫帚为伍、以灰尘为友、以垃圾为伴。我原是灯具厂的装配工,某年下岗后到环卫处工作。一开始,我心里是乱极了,心中常敲起退堂鼓。可每当回头,看到被自己清扫过的路面干净整洁时,我又有了成就感,再看看单位里的老环卫工人们,我想到三百六十行,行行都要有人去干,如果马路没人扫、垃圾没人运,城市不就变成垃圾场了吗?

这是一份从此打破我生活规律的工作,从当上环卫工人的第一天起,无论三伏酷暑还是数九严寒,无论风雨交加还是漫天飞雪,凌晨四点出发,四点半上马路清扫已固化成我的“生理闹钟”。虽然每天凌晨三点多时都会自动醒来,但我还是设置了三遍闹铃,整整十七年,从没有过迟到记录。

为不影响工作,我用厚厚的衣服把孩子裹好,带着孩子到路上上班。我扫一段,就抱起孩子换个地方,让他坐在路边等我。当扫到最后一段再回头抱孩子时,孩子已在路边睡着了。在那个寒冷的冬夜里,他眉毛上挂着雪白的霜,小脸烧的通红,却睡的那么香甜。看到此情此景,我的泪水“哗”的`流了下来,觉得太对不住孩子了……

环卫工作看似简单,但持久干好并不容易。十多年来,我抱着积极主动的态度,耐心、用心、细心去做,对待工作就像做自己家里的事一样。我用三尺扫帚丈量成果的同时,也用笔记记录成长,从走上环卫岗位至今,我记录的工作笔记已有12本,30几万字,酸甜苦辣、是非得失,尽录其中。

“马路难道能扫一辈子?”这样的困惑曾经多次闪过我的心头,这一路过来,伴随辛劳付出的同时,让我收获的幸福也越来越多。保洁区域的干净卫生、服务单位和居民百姓的不断赞誉、同事的认可和领导的肯定,让我得到了答案,“人生的价值在于劳动和奉献。”

劳动法心得体会 篇12

保护生态环境,共建完美家园,环境保护从身边做起!自20xx年起,每年组织一次公益环保捡垃圾活动,今年xx月xx日,又有45名志愿者前往xx山景区进行了“绿色环境人人爱,保护环境人人行”公益环保捡垃圾的宣传活动。

志愿者在队长的带领下从山下一路往山顶前行,在行进的过程中,将山路上的塑料包装袋、烟蒂、纸屑等捡起放到垃圾袋中,同时呼吁周围的游客、青少年小朋友一齐加入。在我们的感召下,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我们捡垃圾的队伍中,不怕脏不怕累,都愿意为美化环境贡献一份力量。当我们登上山顶,再回看刚才走过的.路,变得如此的洁净美丽,深深体会到了团结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

山顶小憩片刻后,我们又开展了一个环保知识竞赛活动。活动一开始,便吸引了许多游客和小朋友的关注,他们争先恐后上台回答问题,现场气氛空前高涨。经过这次环保知识竞赛活动,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将环保知识和意识深入民心,让更多的人了解环保,加入环保,这正是我们所努力的方向。

此次活动虽已结束,但环保意识永远留在我们心中。我们在献出爱心的同时,得到的是环境的完美和他人的满足和幸福,得到的是无限的欢乐与感动。在今后的日子里,YES会在环保事业上做的更好、更出色!同时期望大家能自觉保护我们的环境,爱护我们的家园,创造更加完美的未来。

劳动法心得体会 篇13

在过去的一年里,根据XX年初营业部制定的《安信证券厦门营业部XX年普法计划》,我系统地学习了《公司法》、《证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每月一法的学习计划,使自己对法律法规有了一个系统的认识,现就学习《劳动合同法》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从XX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与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比,这部法律对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有不少变化和调整。新的《劳动合同法》更加具体和完善。

“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在新劳动合同法中多有体现。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条件、内容、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者要求的情况。相应的.,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在劳动者求职过程中,不要向单位提供虚假信息,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员工在招聘录用时提供了虚假信息导致被录用的,企业可以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

新劳动合同法的内容有很多,多数条款旨在维护弱势方劳动者个体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企业也形成了一道法律约束。相信在新的劳动合同法的指导下,我们的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会越来越融洽,我们的社会会更加和谐。

劳动法心得体会 篇14

卢梭说:“劳动是社会中每个人不可避免的义务。“”因而人来的生活离不开劳动,没有劳动就没有正常人的生活。而劳动集体又要有组织性,纪律性,坚毅精神及全体的团结一致,才可取得最后的劳动成果。

春节刚过,满眼还可见火红的灯笼和散落地上的`炮竹残片,四下里仿佛还残存着年的味道。可内心却不由地浮生这样的感叹:“过年,不过如此嘛。”

说完,我就和父母回到家里,拿起扫帚开始把全部楼道的垃圾扫完。从6楼到1楼,垃圾很多。但是我们三个仍旧快乐地劳动着。楼上的叔叔阿姨下楼都看见我们在劳动。不停地夸奖着。我很得意,就去找妈妈。妈妈告诉我:扫地是应该的,这楼道是大家的,扫一扫没什么。没用多久,我们三个把这个楼道都扫干净了,但我的心中久久回荡着妈妈的那句话。

这些劳动,即磨练了我们这些“小公主”,“小皇帝”,又让我们在劳动中学会了团结,学会了纪律,还培养了勤奋,不怕苦不怕累的良好品格,让我们终身受益匪浅。

劳动最伟大,让我们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美好的生活,开辟自己的一条辉煌人生路吧!

劳动法心得体会 篇15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展示师生风采,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弘扬健康活泼、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使全体师生过一个快乐、祥和的“五一、五四”,什字中心小学于28日、29日隆重举行了为期两天的校园歌手大赛活动。大赛在欢快的音乐声和师生的期待中拉开了帷幕。

本次活动参赛曲目风格多样,内容健康,有独唱、组合、歌伴舞等,选手们载歌载舞,稚嫩、清脆的歌声唱出了孩子们心中美好的向往,传递着乐观向上的精神。孩子们活泼、自然的舞台表现,感染了现场的每一位观众,赢得了阵阵掌声和喝彩声,艺术气息弥漫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尤其是六年级学生及仇静老师的演唱将现场气氛推向了高潮,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活动充分展示了我校学生的艺术才华和精神风采,使同学们在表演的过程中获得自信、收获快乐,既活跃了校园文化生活、营造了浓郁的节日氛围,又对创建和谐文明校园,弘扬社会主旋律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霍龙门学校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迎五一庆五四”系列文体活动。活动中,全体职工踊跃参赛,在凝聚职工力量的拔河比赛中、随着拉拉队斗志昂扬的“加油”声、选手们热情高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随着裁判员一声哨响,精神抖擞的队员们开始了争分夺秒的篮球比赛,在一天的篮球赛中,职工们集参与性、竞技性于一体,充分展现了该校优良的团队精神。

乒乓球比赛时,双方队员球拍挥舞,小球飞转,全身心投入紧张激烈的比赛。跳绳比赛时,小朋友们各显其能,跳绳舞动的.风声在每个人耳畔回响,场上挥洒汗水,场外助威呐喊声不断,比赛场面紧张而热烈。通过此次活动,该校职工们纷纷表示,这次竞赛活动让他们感受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同也时愉悦了心情,增进了友谊,缓解了压力,今后将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

为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喜迎“五四”青年节,大力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全校师生的凝聚力,弘扬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五一前夕,仓村小学开展了以“汇聚青春力量、展现仓小风采”为主题的“庆五一、迎五四”趣味运动竞赛。27日和28日,仓村小学校园里欢声一片。此次趣味运动竞赛共有五项内容:教师类比赛项目有定点投篮、定时跳绳、盛水接力。学生类比赛项目有双人夹球竞跑、赶猪。

师生们能积极参与,热情高涨。通过此次竞赛表现出了师生们团结向上的和谐气氛,同时也展现了师生们“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的精神面貌。29日上午点,随着溪江中学一键报警器拉响声,来自全乡中小学240名师生代表,从不同的角度按消防逃生演练基本要求,1分48秒钟全部聚集在溪江中学操坪上。接下来各中小学代表随着洪亮的音乐节奏,进行了溪江乡中心学校师生“庆五一、迎五四”合唱、学生独唱、教师独唱、师生拔河、书画、教师乒乓球单打、男女混合双打、初中生跳绳、掷实心球等悦心健体师生技能竞赛。

整个活动进行了为期三个小时,活动中,悦耳动听的歌声,龙飞凤舞的书画作品,一声接一声的打杀声,加油声汇聚成学校师生积极向上亮丽风景。经评委综合评定:中心小学、溪江中学、九峰学校代表队荣获竞技综合一、二、三等奖,左川、唐源、汪涛等师生分别荣获师生技能单项一、二、三等奖。20xx月28日,为检验学生习字水平,激发学生练字热情,促进学生形成规范、整洁的书写意识。官亭镇回民社区小学举行了“迎五一”规范化学生书法比赛活动。比赛时学生们一笔一画,用心书写每一个汉字,在短短的20钟时间内现场完成。此次活动丰富了学生的文化生活,培养了学生的书法兴趣和爱好,对于发现和培养有特长的学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下午,学校又组织了“我运动我快乐”跳绳比赛。一~三年级的学生参加正、反跳比赛,别看小选手年龄小,可他们却一点都不甘示弱,一个个憋足了劲儿,小脸涨得通红,小手摇得飞快,舞动绳子的他们就像那空中跳跃的小精灵,让在场观众刮目相看。四~六年级参加正、反和正手交叉跳比赛,一个、两个……当跳绳的同学从绳上跳过时,同学们好不痛快,童年的一切都是那么充满生趣。

本次活动的开展,活跃了学生的课余生活,以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向五一献礼、向五四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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